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5日
2021年4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5日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浙江自考报名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语”、“ 2020110国际贸易”三个专业为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停考专业相关事项说明
鉴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考、可能影响有关考生正常毕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考生利益,对浙考委【2017】1号文件规定的2021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开设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1020224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1050113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1080605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1080705电子工程本科、3050301广告专科等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作如下调整:达到上述专业毕业申请要求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可继续申请毕业,2021年下半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10203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1020314销售管理(本科)”“1050206英语教育(本科)”“2030106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50201英语(高中起点本科)”“3081301印刷包装技术(专科)”“4050405室内设计(专科)”9个专业,按《通知》精神,从2019年4月考试开始停止接纳新生,课程考试到2021年4月截止,2021年12月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540301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自2020年上半年考试后停考。从2020年10月考试报名起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1050433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计划中的“10134书籍装帧(实)”和“10135商业摄影(实)”两门实践课程已调整为理论课程“10194书籍装帧”和“10193商业摄影”。 2019年上半年(含)以前已在籍的考生、并在2021年6月前申请毕业的,可按本次课程调整前的计划执行,2021年7月后均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报名的新考生一律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
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
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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